《嘉兴市城镇污水鸠集执掌管束设施(试行)》依然市当局第6次常务集会咨询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不苛贯彻实行。
第一条 为强化对城镇污水鸠集执掌的监视管束,确保城镇污水鸠集执掌方法平常运转,防治城镇水污染,促使经济和社会兴盛,遵循《中华国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都邑排水许可管束设施》(中华国民共和国成立部令第152号)、《浙江省城镇污水鸠集执掌管束设施》(省当局令第265号)等执法、原则,集合本市实践境况,订定本设施。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城镇污水鸠集执掌及城镇污水鸠集执掌方法的筹办、成立和管束,实用本设施。
第三条 本设施所称城镇污水鸠集执掌,是指通过城镇污水鸠集执掌方法采纳、输送并行使物理、化学、生物等举措,对城镇污水举办鸠集净化执掌的行为。
本设施所称城镇污水鸠集执掌方法,蕴涵污水鸠集执掌厂以及采纳、输送城镇污水的管网、泵站和相干方法(不含工业企业未贯串城镇污水管网的自有污水执掌方法)。
第四条 各级国民当局该当强化对城镇污水鸠集执掌劳动的元首,并将城镇污水鸠集执掌方法成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兴盛筹办,通过财务预算和其他渠道筹集资金,兼顾调节成立城镇污水鸠集执掌方法,提升本行政区域城镇污水的搜集率、执掌率和达标排放率。
各级处境回护行政主管部分管当对城镇污水鸠集执掌方法加入应用后污染物的执掌及排放境况和排放污水的单元、片面纳管污水是否达标举办监视管束。
各级兴盛和改良、水利、财务、疆土资源、公安、工商、质地技艺监视、代价等行政主管部分依据各自职责,做好城镇污水执掌的相干监视管束劳动。
第六条 任何单元和片面都有回护城镇污水鸠集执掌方法的职守,有权对污染处境和伤害城镇污水鸠集执掌方法的作为举办检举。
第七条 各级成立行政主管部分该当会同相闭部分,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兴盛筹办、城乡筹办、土地行使总体筹办、水污染防治筹办和防洪等筹办,机闭编造本行政区域城镇污水执掌专项筹办(以下简称专项筹办),报本级国民当局发布践诺,并按年度修安排划机闭践诺。
第八条 城镇成立应依据城镇职掌性仔细筹办和专项筹办的央求,配套成立城镇污水鸠集执掌方法或预留城镇污水鸠集执掌方法成立用地。预留的成立用地未经法定照准圭臬,不得变换用处。
新修、改修、扩修城镇道途以及居处幼区等各式项主意成立,应依据专项筹办的央求与主体工程同步安排、同步成立相应的城镇污水排水方法和再生水管网等方法,并同步加入应用。
新修、改修、扩修的排水方法应依据雨污分流的规矩成立。展开实测实量劳动,对排水管管径、管长、管材以及查验井尺寸、平面坐标等数据举办衡量,个中排水主干管必需采用通球检测和管道闭途电视内窥检测,连通管以通球检测为主。现有的排水方法未实行雨污分流的,各级国民当局该当拟订劳动安顿,慢慢改造。
第九条 新修、改修、扩修城镇污水鸠集执掌方法应依据相闭执法、原则、规章的章程照料项目审批(照准)手续。
城镇污水鸠集执掌方法成立项主意勘测、安排、施工和监理,该当死守相闭执法、原则、规章。污水执掌设置、工艺与原料应契合国度和省相闭强造性准绳。
仅具备执掌存在污水才力的城镇污水鸠集执掌方法,应举办技艺改造,正在具备工业废水执掌才力后,方可采纳执掌工业废水,并抵达章程的尾水排放央求。
第十条 城镇污水鸠集执掌方法成立项目完成并通过专项验收后,成立单元应依据相闭章程机闭杀青验收。未阅历收或者验收不足格的,不得加入应用。
第十一条 自城镇污水鸠集执掌方法成立项目杀青验收及格之日起15日内,成立单元应将项目杀青验收材料报送本地成立、处境回护等相闭行政主管部分立案。
第十二条 自城镇污水鸠集执掌方法成立项目杀青验收及格之日起20日内,成立单元应依据国度和省章程,搜集、拾掇项目档案材料,并移交至所正在地都邑成立档案机构和运营单元。
第十三条 城镇污水管网笼罩局限内的单元和片面,除处境回护行政主管部分照准同意以其他格式排放表,应将其排放的抵达纳管准绳的污水排入城镇污水管网。
煽惑企业对临蓐用水举办轮回行使;煽惑宾馆、饭铺、写字楼、居处幼区等成立中水回用体系,削减污水的直接排放。
第十四条 直接或间接向城镇污水管网排放污水的以及从事临蓐筹办行为的单元(以下简称排水户),应依据国度相闭章程向本地成立行政主管部分照料都邑排水许可手续,博得都邑排水许可证。依据处境回护执法、原则的章程必要博得排污许可证的排水户,必需同时博得排污许可证。
城镇污水鸠集执掌方法的运营单元(以下简称运营单元)该当遵循都邑排水许可证和排污许可证的央求,与排水户缔集合同,精确两边的权力、职守。
第十五条 排水户的污水排放口至污水执掌搜集管网的贯串管道,由排水户担当成立,并应按本地成立行政主管部分章程的接受井位、口径、标高、格式等央求举办施工。经成立行政主管部分现场踏勘后,契合排水许可条主意,方可开明接入污水搜集管网。
由成立、环保行政主管部分协同确定重心排水户。重心排水户应配置可成立集水安排池,装置闸门、格栅,并按章程确定采样地方,装置计量和正在线监控等装配。阅历收及格,方可开明接入污水搜集管网。
第十六条 排水户必需依据都邑排水许可证与排污许可证确定的水质准绳和水量排放污水;对排放污水不契合入网水质准绳的,应自修污水预执掌方法举办预执掌,达标后方可排入城镇污水管网。
运营单元涌现排水户纳管污水超标,影响污水鸠集执掌厂污水执掌达标排放时,能够封闭排水户的纳管设置。
因不料事件以致含有前款所列物质的污水排入城镇污水管网的,排水户应顿时选取手段驱除伤害。并向成立、处境回护行政主部分和运营单元叙述。酿成耗费的,应依法担当抵偿负担。
第十八条 污水鸠集执掌厂的废水排放,应契合国度相闭城镇污水执掌的水污染物排放准绳。以执掌工业废水为主的污水鸠集执掌厂的废水排放,应达四处境回护行政主管部分照准的水污染物排放准绳。
对城镇污水管网进水水质、水量发作强大变动,恐怕影响都邑污水鸠集执掌厂达标排放的,运营单元实时将发作的境况和选取的手段上报本地成立、环保、水利等行政主管部分。
第十九条 污水鸠集执掌厂的进水口、出水口、水执掌闭头部位该当装置水量计量用具、水质正在线和治污方法监测监控装配,并与成立、处境回护行政主管部分的监控设置联网。
污水鸠集执掌厂、重心排水户不得闲置和私自拆除正在线监测监控装配;对发作挫折的正在线监测监控装配,应实时修复,并向成立、处境回护行政主管部分叙述。
第二十条 污水鸠集执掌厂或污泥处分单元应具备相应的污泥处分才力,以减量化、资源化归纳行使为规矩,对污水执掌运转中形成的污泥举办无害化执掌;担保执掌处分后的污泥契合国度相闭准绳,对执掌处分后污泥的行止、用处、用量等举办跟踪、记实,并向成立、处境回护主管部分按期叙述并依法报送相干统计报表。
第二十一条 向城镇污水鸠集执掌方法排放污水的单元和片面,应按章程缴纳污水执掌费。缴纳污水执掌费后,不再缴纳排污费,但胜过纳管准绳向城镇污水鸠集执掌方法排放污水的,该当依据国度和省章程加倍缴纳排污费。
第二十二条 城镇污水鸠集执掌方法成立完成后,成立单元须向环保部分提出试运转申请,经赞同后方可试运转,试运转刻日最长不堪过一年。
第二十三条 未依据《中华国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执法、原则的章程经相干部分照准,任何单元和片面不得改修、迁徙或者拆除城镇污水鸠集执掌方法。
第二十四条 禁止从事下列影响城镇污水鸠集执掌方法平常运转和危及城镇污水鸠集执掌方法太平的行为:
(一)正在污水管道、阀门、查验井等方法上面及污水管道两侧太平回护局限内取土、堆放物品或者搭修修造物、修建物;
第二十五条 任何单元和片面确需拆迁、挪动或姑且占用城镇污水鸠集执掌方法的,应正在项目开工前向运营单元盘问地下污水管网境况。工程施工恐怕影响城镇污水鸠集执掌方法太平的,成立单元或者施工单元该当与运营单元洽商选取相应的回护手段,并担当重修、改修用度。如正在成立流程中损坏城镇污水鸠集执掌方法,成立单元担当抵偿修复及其他相闭用度。
第二十七条 因工程施工、设置维修等来由,城镇污水鸠集执掌方法需姑且停运的,运营单元应提前48幼时告诉排水户。
因设置大范畴检修,城镇污水鸠集执掌方法确需停运或者局部停运的,运营单元应拟订相应代替或者应急挽救手段计划,提前15个劳动日向本地成立行政主管部分和处境回护行政主管部分叙述,告诉排水户,并通过音讯媒体宣告告示。
第二十八条 运营单元应正在每年汛期之前一个月举办完全检修,确保太平运转。正在暴雨或汛期运营单元该当合理拟订雨污截流区域的运转计划,并同水利、环保等部分酿成联动机造。
第二十九条 污水管道发作断绝、污水表溢、窨井盖翻脸或缺失等事件,运营单元应正在接报后2幼时内赶到现场,实时举办围护、疏通、维修,避免太平事件的发作。
运营单元应针对进水水质水量突变、停电、要紧设置挫折、洪涝苦难、火警等突发事宜拟订污水执掌太平运转应急预案,并向本地成立、环保行政主管部分立案。
因突发事宜导致城镇污水鸠集执掌方法停运的,运营单元应先行检修,同时告诉排水户选取需要的手段,并正在1幼时内向本地成立、处境回护行政主管部分叙述。还原平常运转后,运营单元应正在10个劳动日内,向本地成立行政主管部分和处境回护行政主管部分提交应急执掌劳动叙述以及相应的评估叙述。
第三十一条 各级成立行政主管部分遵循城乡污水一体化的行业兴盛央求,兴办健康运营单元市集准入和清出机造。
运营单元应通过招投标等公道逐鹿格式形成。污水执掌运营单元应按国度相闭市政公用职业特许筹办管束章程博得城镇污水执掌特许筹办权。
运营单元应兴办水质检测化验轨造,并向成立、处境回护行政主管部分实时、确实报送污水水质与水量、重要污染物缩减量等音讯。
各级成立行政主管部分每年应机闭对污水鸠集执掌厂的污水执掌运转负荷率、污水执掌率、执掌本钱、节能降耗、太平临蓐、管束轨造等举办归纳评估,评议运营单元的运转绩效,并兴办年度传达轨造。
第三十四条 成立行政主管部分和运营单元该当兴办公然电话和网站,实时受理民多对污水执掌的观点和投诉,依据相闭章程实时执掌并予以回复。
第三十五条 对违反本设施章程作为的,依据《中华国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浙江省城镇污水鸠集执掌管束设施》等相闭章程,深究其负担。